市检察院出台反贪预警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9:23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刘丰通讯员梁晓亮海虹)为及时发现反贪部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前进行有效干预,市检察院昨日出台反贪《办案预警暂行办法》。

  据了解,该反贪预警机制分为质量预警和效率预警。案件质量预警情形包括:未经请示批准,擅自超越管辖办案的;相关法律文书未及时上报的;因证据不足不捕、不诉、撤案、判无罪的;违纪违法办案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存在办案安全隐患的;存在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效率预警包括在一定阶段内立案侦破案件数为零记录者及对交办、督办案件未按期回告等六种情形。

  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若发现有上列情形者,经领导批准后即向涉事反贪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书》。被预警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报告。同一问题受到两次以上预警者,将被通报或取消评先资格。有严重违规违纪者将依据有关办案规定和纪律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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