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笑声遭遇横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11: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楠实习生沃岚冯丹莹)4名高三学生在与同学聚会时,因为嬉笑而招来被人捅伤的惨剧。犯罪嫌疑人竟认为学生在笑他而下此毒手。昨日,犯罪嫌疑人陈晨被警方刑拘。

  2007年1月6日22时许,东关南街派出所接到某高中高三学生龚某的报案,称他与同学杨某、金某、赵某等18人,在咸宁西路十字东北角的长安千禧酒店的二层大厅聚会时,被一群不名身份的男青年用刀捅伤。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时肇事一方全部逃离现场,经民警走访,在该酒店不远处发现一抱着血衣的可疑女子,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问。同时,被捅伤的4名高中生经医生诊断,龚某脊椎神经横向断裂,高位瘫痪;赵某脾脏破裂,危在旦夕;金某身体多处受伤;杨某左肺刺穿。

  经审查,可疑女子名叫杨某,她供认其男友陈晨参与打架。经民警调查,得知了陈晨的家庭住址及个人情况,并取得了陈晨照片。随后,经4名受害人一致指认,陈晨就是当时用刀伤害他们的嫌疑人。2007年3月27日上午,民警获悉,嫌疑人陈晨事发后已逃往湖北十堰其阿姨处。

  随即,民警赶往湖北,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嫌疑人陈晨在家中抓获押解回西安。经审问,犯罪嫌疑人陈晨,21岁,陕西宝鸡人,他对2007年1月6日在长安千禧二楼用餐时,用匕首捅伤4名高中生后逃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晨交代,事发当晚他和朋友在长安千禧酒店吃饭,因他们的“大哥”被抓心情不好,便喝酒痛哭。当他听到隔壁的几个中学生笑得十分开心时,他以为是在笑他哭,于是用随身的匕首捅伤这些学生,以此来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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