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北京地铁事故遇难者不会"同命不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15:20 中国新闻网

  

保险公司:北京地铁事故遇难者不会"同命不同价"

  3月31日,在北京地铁10号线工程2标段苏州街塌方现场,为防止在抢险过程中出现二次塌方,地面机械抢险改为地下人工抢险。中新社发 玉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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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日电截至4月1日上午,北京地铁塌方事故已搜救出3位遇难者遗体,还有一位遇难者遗体的具体位置也已确定,将于不久被搜运出地面。另外2位被埋者的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其具体位置仍待确定。据《新京报》报道,对于这次地铁塌陷事故,保险公司核赔人员已展开调查。同时,保险公司人士表示,遇难者赔付不会出现“同命不同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承保了北京十号线建筑安装工程,其中人保财险是主要承保方。据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负责外宣的刘小姐前日在电话中称,地铁工地塌方遇难属重大赔案,须由总公司处理。

  报道说,刘小姐表示,中铁12局为施工队签署的保单应属于统括保单,整体有一个限额,对于每个人也有一定限额。如果当初签署了附加医疗险,保险公司也会在这方面赔付。

  据人保财险总公司意外险负责人王先生说,核赔人员已赴现场调查,具体赔付金额先要看中铁12局和公安机关最终出具的证明,其次要看此前签署保单上的规定细则。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不同户籍所在地产生的不同赔付价格等“同命不同价”的情况,王先生表示,一般交通意外伤害才会根据地域和由此引发的不同收入情况来赔付,而意外伤害险会按照当初的协商来赔付。对于赔付数额的上下限,人保财险方面表示不便透露。

  报道引述中铁12局山西总部消息说,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北京方面进行,保单详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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