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助学女儿 辩称为国培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0:24 新京报

  北工大一女教师贪污90万元终审,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3年判决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51岁的徐晶原是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中心教师,法院认定其贪污90多万元公款,用于购买房屋、汽车和女儿在国外读书的学费。

  昨日记者获悉,北京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判处徐晶有期徒刑13年。(本报去年12月21日曾报道一审)2002年,徐晶担任学院实验中心微机接口实验室负责人。据法院查明,在负责为该实验室采购“211工程”项目设备的过程中,徐晶让设备供应商抬高合同金额,将北京工业大学支出的高出合同实际金额的90多万元采购款,转移至其控制的公司和其朋友公司的账户上。后徐晶将该款用于购买房屋、车辆等个人消费。

  检方的证据显示,涉案的90多万元大部分被徐晶用来购买私人房屋、汽车,其中30万元则给她在国外读书的女儿支付了学费。徐晶在侦查阶段供述称,她购买房屋和汽车是为了有“更好的条件投入科研项目”。对于用公款给女儿付学费,徐晶则认为“我觉得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一审判决后,徐晶提出了上诉。北京高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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