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壁虎进啤酒 敲诈燕京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0:25 新京报

  男子多次勒索未果降价到2.6万,因敲诈未遂被判1年半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肖利民)将一只壁虎放入啤酒瓶里后,四川来京人员牟松以此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要10万元钱财。近日,大兴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牟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牟松称,来到北京后,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眼看手中的钱越来越少,他想起曾看过他人由于酒瓶中有污物,得到赔偿的事。于是在2006年7月14日晚上,从大兴一家超市里买来几瓶啤酒,将一只瓶嘴在热水中浸泡后,慢慢打开瓶盖,将一只死壁虎放进瓶子里,后将啤酒瓶重新盖好后,再从另外一瓶未开封的啤酒瓶上撕下封条封上,然后为啤酒瓶拍照。

  此后,牟松多次打电话给燕京公司,以喝酒喝出壁虎,致使自己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要求燕京公司赔偿损失10万。

  为此,牟松还专门委托律师帮自己写了一份起诉状,要求燕京啤酒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如不答应,就将起诉到法院并向媒体曝光。多次索要不成后,牟松将损失费降至2.6万元。

  在查清事实,证明牟松的行为系故意敲诈后,燕京啤酒公司假意和牟松协商,答应以2.6万元私了此事,同时悄悄报警,后牟松被警方控制。

  庭审中,法院出示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牟松用于敲诈钱财的啤酒瓶瓶盖有打开过的痕迹,酒液内壁虎形体完整,没有被热碱液和热水浸泡、冲刷的迹象。

  因考虑到牟松敲诈未获取钱财,法庭从轻判处牟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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