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40离职员工讨年终奖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0:51 新京报

  法院认为,西门子公司已将年终奖确定原则向员工明示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40多名员工离职后,将电子生产商西门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部分年终奖。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驳回了员工们的诉讼请求。

  刘先生是40多名原告之一。他称,曾与西门子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进入西门子手机研发部工作。刘先生说,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100%完成工作任务,将可获2万余元的年终奖。但后来西门子公司仅按全额奖金的67%给他发放了奖金。

  他认为,西门子公司未足额发放年终奖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赔偿。为此与其他40多名离职员工将西门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奖金差额。

  西门子公司辩称,根据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的规定,年终奖的数额由公司年度业绩、员工所在部门年度业绩及员工个人年度业绩综合确定。奖金数额比员工们预计的少,是因为当年西门子集团全球业绩不好,故不同意支付“差额奖金”。

  一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中,西门子公司已经将年终奖的确定原则向员工明示。年终奖的实际发放符合将个人、部门和公司整体业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同时,员工们领取这笔年终奖时,并未提出异议,均是在与西门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提出诉讼的。法院判决驳回了员工们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20多名员工不服,上诉到北京二中院。二中院于近日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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