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0:53 新京报

  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外,都要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本报讯(记者左林)昨日上午,记者获悉,4月1日起,工伤保险将覆盖北京市除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单位。

  昨日,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范围将继续扩大,凡是不属于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据了解,去年7月1日起,中央在京事业单位、北京市事业单位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已被分期分批纳入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昨日起,工伤保险将覆盖北京市除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单位。“同时对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都要求必须为农民工上工伤保险。”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到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12.5万户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477万名职工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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