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向“长安福特汽车”索赔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0: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福生 实习生 程成)随同“华西建筑”公司来西安工作的四川小伙黄良玉,这些天遇见一件麻烦事,他花了18万元买的一部“蒙迪欧”,购车不到一年在榆林发生了自燃,警方鉴定为“电路短路”,远在重庆的厂方却表示不予赔偿,而保险公司也表示“电路短路”引起的自燃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昨日黄良玉专程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此事。

  据黄良玉讲,去年3月23日,他在重庆市“安福”4S店花了18万元购买了一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出品的“蒙迪欧”精英版2.0自动挡小轿车。买了车辆保险后,在四川挂了车牌(车号为川E39081)。因单位在西安长安医院承揽了工程,这样他随单位到了西安。今年3月14日17时许,他驾车出差到银川办事,行驶至榆林市的定边县境内时,汽车突然开始冒烟。他赶紧将车停到路边,用车上灭火器扑救,火苗已经蹿了起来。结果将车烧毁,也将高速公路的路面给烧坏了。

  事发不到1小时,交警、消防、路政部门相继赶到现场。经鉴定,定边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出具了《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川E39081在定边吴定高速定边260公里处行驶时发生电路短路,引起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5000元整”。榆林市交警部门也就此出具了证明,证明该车因电路短路引发起火,车辆燃烧,造成事故。

  黄良玉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及时向“长安福特汽车”生产商、经销商报案。3月16日,厂方的刘工来处理此事,表示消防部门的认定无效,车辆被动,给厂方造成了困难,以及这部车没有在该厂指定的4S店维修等为理由,表示不予赔偿。

  厂方不予赔偿,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呢?黄良玉说,由于车辆认定是“电路短路”自燃,保险公司表示,这属于汽车质量问题,或车主使用不当问题,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黄先生想不明白,自己从来没有改装过这部汽车,也没有违反驾驶规程进行操作。厂方不予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究竟是什么道理。

  昨日,记者拨打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客服电话联系采访。16号工作人员说,她从电脑上看到了这起事故的记录,记录显示有关人员对该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16号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由于是双休日,建议记者星期一与客服中心直接联系,她也将进行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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