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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诉讼费下降给经济困难户带来福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2:1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蔡艳荣 ■核心提示:交诉讼费是百姓与法院打交道遇到的“第一道槛儿”,那些经济困难群体尤其是农民工常常在这道门槛儿前却步。从昨日起,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实施,这个新办法让诉讼费用总体上降了下来,这无疑给百姓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体带来了福音。 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好在哪儿,为何在网上被频繁转贴?日前,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王荣贵、新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陈秀春、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崔进军。 ■新办法之亮点 亮点1:诉讼费用降低了收费标准更明确 平山农民老李的讨薪经历一直让法援中心的崔进军律师心里堵得慌。 去年年底,老李为讨要1000元工钱求助到法援中心,“天那么冷,他当时只穿着单衣,连件厚外套都没有,粗糙的双手上全是裂开的血口子。他也不善言谈,说没钱吃饭,也没钱回家。”崔律师这样描述老李求助时的样子。中心给他提供了法律援助,帮他写了诉状。最后,老李在法院门口给崔律师打电话时都快哭了,他说法院让他交350元的诉讼费,“我能掏出350元钱给法院,大过年的,我就不急着要这1000元了。”老李最后告诉崔律师,他决定不打官司了。 崔律师说,每天中心都会接待很多农民工,一听说到法院诉讼还要交多少诉讼费,很多人都打了退堂鼓。 说起打官司,老百姓都从心里抵触。究其原因,谁也不愿摊上官司,摊上了就得费时、花钱。起诉时要交诉讼费,申请强制执行要交执行费。 据介绍,新办法把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规定得非常明确,按新办法规定的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总体来说,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降低了,这样就能保证经济困难的群体打得起官司。比如财产案件,旧办法规定“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而新办法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诉讼成本降低了,老百姓进入司法程序的渠道变得宽松了,这样就保证了弱势群体能够进入司法程序,不会因为没钱而被挡在法院大门之外。 亮点2:劳动争议案件,交10元诉讼费 陈秀春说,新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只收取10元诉讼费。这样一来,因为劳动关系引发的各种争议,比如涉及医疗、失业等各种保险的存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等争议中,处于弱势的用工方起诉到法院只需交10元钱。 “我认为,农民工被欠工资,属于典型的劳动争议,应该按照10元的标准交纳诉讼费。”崔进军说,如果依据新办法,无疑会使很多讨薪的农民工顺利迈进法院大门。 据王荣贵介绍,如果农民工是因被拖欠工资诉讼,那理应按照劳动争议案件收取诉讼费用。但是对一些包工头因为基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应该按照财产案件收费。当然,无论按照哪类案件标准收费,诉讼费用都是降低的。 亮点3:不再收“其他诉讼费”,诉讼负担减轻一大块 一直以来,人们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所交的诉讼费主要由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部分构成。旧办法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规定在了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之内。可喜的是,新办法没再规定“其他诉讼费用”。 记者从各基层法院了解到,以前关于其他诉讼费的收取额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各法院自己掌握。一般来说,其他诉讼费的额度是案件受理费的50%,最低额是300元,有的法院其他诉讼费的最低额可能还大于300元。 比如一件离婚案件,按照旧办法,即使不涉及任何财产分割,只是离婚,当事人要向法院交50元的案件受理费,还要交300元的其他诉讼费。如果涉及到大标的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自然要更多,依照旧办法,再按案件受理费的50%收取其他诉讼费,更是要远远大于300元这一最低限额。 所以,业内人士认为,法院不再收取其他诉讼费,老百姓的诉讼成本降低了,诉讼负担着实减轻了一大块。 亮点4:申请强制执行,不再预交执行费 谈到新办法规定的“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王荣贵说,这一规定改变了多年以来申请人“预交执行费”的做法。老百姓打官司难,赢了官司又拿不到钱,申请执行还要先交执行费给法院,再遭遇法院“执行难”,公众无疑对司法的信任度会降低。而新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难上加难”的局面,使得司法救济的渠道变得宽松。 新办法还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申请保全费用封顶的做法,无疑也拓宽了救济渠道,避免了当事人申请大额财产的保全时,因为交不起巨额保全费用而放弃。 另外,新办法对司法救助的规定明确,明确了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的具体情况。新办法还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新办法之案例 案例1:讨欠款2000元,诉讼费降低340元 业内人士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张三拿着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四还欠了张三好几个月的2000元钱。按照新办法,诉讼费降了340元。 旧办法 “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的规定,张三要交90元(50+1000父4%)的案件受理费。再加最低额300元的其他诉讼费,张三要交390元诉讼费。 新办法 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的规定,张三只需向法院交5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降低了340元。 案例2:夫妻离婚分财产,不超20万元不另交费 再说离婚案件,法官们介绍,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一般牵扯着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别的财产不说,一套房屋价值一二十万元甚至更多的情况普遍存在。相对于旧办法,按新办法,诉讼费用的降低也体现得非常明显。 比如一对夫妻要离婚,原告主张20万元的这套房子是自己的。 旧办法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按此规定,原告该向法院交1950元(190000X1%+50)的案件受理费,还不包括要交的其他诉讼费。 新办法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按此规定,只需向法院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具体是多少,依据省政府在50元到300元幅度内制定的具体交纳标准。就是说,最多向法院交300元。 相关链接 案件受理费新旧标准比较 新办法案件受理费标准 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旧办法案件受理费标准 财产案件 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离婚案件 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元至50元;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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