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离我们不再遥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2:3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马国军)在去年和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提出了“以房养老”的议案,这种社会保障方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关注。随着物权法在今年的实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的规定,更是让“以房养老”拥有了产权法律保障。在国外比较成熟的“以房养老”社会保障方式离济南还有多远?真正实施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记者今天为此采访了银行、保险、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专家。

  据了解,“以房养老”就是所谓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又叫“倒按揭”,在美国等国家发展比较成熟。即在60岁之前,购买住宅并取得该住宅全部产权。60岁时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等因素,在一定年限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山东财政学院社会保障学教授朱德云认为,“以房养老”可以与现行的基本养老体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基本养老体系只能保证老年人生存,无力提供更高层次的消费保障。而通过“倒按揭”,一个退休老人每月可以有更多的稳定收入,其生活质量将极大改善,不失为一种社会保障的新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弱化存钱养老的观念,转变消费意识,并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此外,还可减轻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促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有关部门应该尽快选点调研试行。

  中国人寿保险济南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银行、保险公司等都有可能成为反向抵押贷款的提供者,寿险公司由于专门开办养老金保险的缴费与赔偿业务,因而更具优势。目前,一家叫“幸福人寿”的保险公司正在北京筹建,其主要业务就是“倒按揭”。不过,由于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保险公司还不能直接涉及与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而且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涉及到政府担保、房产评估、抵押贷款、房屋拍卖转让、贬值保险、长期看护险等众多领域,需要政府出台法规政策进行扶持,促进相关产业合作。

  据深发展银行房贷专家段拯介绍,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已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这为今后开展反向抵押贷款奠定了产权法律基础,余下的工作主要是技术支持、政策法规制定等方面。如“倒按揭”的评估标准如何设定,“倒按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控制,银行如何尽快培育保险精算人才等,这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不是一年半年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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