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消费账单”调查显示———先见账单再交费更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5:4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江芸涵 昨(1)日,省消委在“3·15”期间开展的以“倡导诚信维权,关注消费账单”为主题的大型消费调查活动公布结果,近70%的消费者认为,先见账单再交费更为合理。

  此次调查活动,省邮政公司共向全省寄递20000封调查函和发放50000份现场有奖问卷调查单。调查内容涉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消费者对账单的认知度以及消费情况等多个方面。

  调查显示,有近70%的消费者认为,在当前倡导的和谐、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下先见账单再交费更为合理;有75%的被调查者认为,作为公用事业单位如水、电、气,以及通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账单,这表明涉及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支出和消费情况是消费者最为关心和关注的问题;目前家庭每月收到3封以内账单和每月未收到账单的比例分别为12.4%和63.7%,可见各类消费账单在全省的普及率还是相当低。

  调查还显示,水、电、气、通信、银行、社保以及保险这六个行业的部分经营者曾经向消费者提供过账单,证券、住房公积金等行业未向他们提供过消费账单;调查发现超过三分之二的被调查者认为,提供账单所需要的费用由经营和服务提供者支付比较合理。

  此外,参加此次调查的男女比例为5:2,说明女性对账单的关注和对维权的意识更为强烈。中年人,尤其是以30-45岁的中青年人,是整个目前消费市场的主体,因此他们对自己的维权意识最为突出。

  调查中还发现,是否具有账单意识与文化程度存在一定关系。参与者的文化程度以大专文化居多,其次是本科学历。因此本调查的结论更多的是反映了中高学历人群关注账单的状况。

  昨日,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李晋安在调查活动的抽奖现场说:“经营者不提供消费账单,消费者有权拒绝交款,并向税务部门举报,到消协组织投诉。”他还表示,账单虽小,诚信事大。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消费维权自我保护意识,消费之后一定要索取账单,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提请经营者要履行好向消费者提供账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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