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以221公里/时超速行驶被吊销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6:36 长江商报

  据三峡商报 前日,“电子警察”在汉宜高速公路宜昌段测速过程中抓拍到自反超速以来的最高车速,达到221公里/时,超过规定时速121%,超速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0元和吊销驾驶证的双重处罚。

  当日下午3时许,省高管一大队民警在汉宜高速公路宜昌段测速时,一辆丰田轿车从旁边呼啸而过,雷达测速仪上显示的车速为221公里/时,此路段的规定车速为100公里/时。

  测速民警经仔细核对无误后,立即通知前方收费站民警进行拦截。随后该车在宜昌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依法扣留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李某将面临罚款两千元和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高速巡警提醒驾驶员,在

高速公路行车时,注意观察道路旁边的限速标志,按照规定车速行驶,汉宜高速公路根据地形不同实行分段限速,其中武汉至枝江段属于平原区限速110公里/时,枝江至宜昌段属于山岭重丘区限速100公里/时,不要逞一时之快超速行驶,否则发生
交通事故
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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