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变身“蜘蛛侠” 盗窃16起改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8:05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刘丰通讯员李正刚周耘)缓刑考验是给犯人的改过自新机会,但刘某却借机大肆作案,一个月时间内竟盗窃16起,被提心吊胆的当地人称作“蜘蛛侠”。记者昨日获悉,刘某已被撤销缓刑,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刘某家住长阳县,曾于2004年9月13日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在缓刑期间刘某开始还是积极勤劳致富,开了一家超市,但不久刘某旧病复发,经常参与赌博,每次都血本无归,还欠下十几万元的赌债。

  为还赌债,刘某又重操旧业,于2006年8月窜至五峰县城疯狂入室盗窃作案16起,盗窃手机、数码相机及人民币价值3万余元,其中刘某徒手攀墙进入6楼一住户盗窃现金1万多元,一时间县城居民议论纷纷,谈“盗”色变,都说是“蜘蛛侠”来了,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在刘某潜逃的途中将其抓获。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撤销了刘某的缓刑,并以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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