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消费者大胆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8:24 千华网

  “叔叔,我买了一袋带包装的羊肉串,回家一看才发现没有厂名厂址,我严重怀疑它是‘三无’食品,现在都不敢吃了。您说我该咋样为自己维权?”前沙河小学一个三年级的小男孩还有点奶声奶气的投诉,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重视。小消费者从小就有维权意识,这样的事例还不多见。

  昨日,记者从工商立山分局了解到,这里专门为孩子们设立的“小王叔叔热线”近来接待了不少还在读小学的小消费者。

  可恨商贩 骗完孩子跑了

  

  前几天,前沙河小学三年级的小林(化名)放学途中在一个地摊上买了一袋炸羊肉串。回到家拿着羊肉串左端详右端详,怎么看都觉得不大对劲,小林想起来书包里的一个卡片也许能帮上忙,于是拨通了上面的电话。原来,这个卡片是3·15期间工商立山分局发给孩子们的维权联系卡,上面有“小王叔叔热线”的电话号码,专门就是方便孩子们咨询和投诉的。

  立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王海巍就是卡片上的“小王叔叔”,他说接到小林的电话后,他和同事一起现场看了小林买的羊肉串,发现外包装上只有羊肉串的品名,厂名、厂址都没有,生产日期也只能看清2006,后边的日期一片模糊。可以肯定这袋羊肉串是“正宗”的“三无”产品,马上告诉小林不要吃了。随后,执法人员根据小林提供的情况,几次到购买地点和周围地区巡查,却没能找到卖羊肉串的男子,看来又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不法摊贩。

  王海巍告诉记者,写有“小王叔叔热线”的维权联系卡共向前沙河小学发放了300余张,这种随时帮助孩子们维权的方式还处于试验阶段,以前主要是走到学校里给孩子们上上维权课。热线开通后发现,孩子们的维权意识不比大人差,甚至更细心,例如有的孩子看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新闻后,就拨通“小王叔叔热线”和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探讨一番,并表示以后那样的食品可不敢吃了。此外,还有孩子直接向工商所举报传销窝点和一些销售“三无”食品的流动摊点。

  维权到底 从小培养习惯

  现在绝大多数上了学的孩子很少有兜里不揣钱的,他们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消费者。不过,因为孩子们的分辨能力不强,更容易受到不安全消费品的侵害,尤其是食品。以前,记者就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曾有孩子购买了过期面包,等孩子坏肚子了大人才知道怎么回事。可一直以来,孩子的消费行为却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

  正大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说,消费属于民事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规定,10周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行民事行为;10周岁以上到18周岁以下(不包括年满16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但这种法律规定是比较宽泛的,什么是与“年龄相适应”一般是以普通人的思维来判定,例如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花几千元买家用电器就是不妥的。如果出现了这种“不适应”情况,家长提出异议,商家就应按照家长的要求进行退货等处理,因为这是商家对消费者情况失察造成的。

  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与“年龄不适应”的消费行为是不妥的,相反买食品、文具等小金额消费还是可以的,但就是因为“可以”,所以应该让孩子们适当了解消费安全的知识,从小形成正确的消费习惯,并树立消费维权意识。这不仅仅是一时一事的维权,有关人士认为,维权从小做起,更具长远意义。0402B032

  汤玲 记者 吕洁 实习生 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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