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钥匙偷来11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8:55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一把被遗忘在办公桌上的钥匙,引起了王某的注意,他就因这把钥匙先后盗取了17.5万元。

  王某是吉林省敦化市人,大学毕业后,成了某公司的技术员。1997年3月末,身为技术员的他到其公司关系单位办事,进入刘某办公室,发现刘某不在,但办公柜的钥匙却在办公桌上。在金钱的诱惑下,王某拿起钥匙,打开刘某的办公柜,盗取了吉林某计算机公司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及空白现金支票5张,在同年的4月1日至4月3日间,王某先后5次用盖注后的支票,在银行提取了17.5万元。

  2006年8月25日,王某因涉嫌犯有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收缴赃款人民币1万元。日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王某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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