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无对证"并非无懈可击 宣判交通肇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9: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辽源4月2日消息(记者毛更伟)近日,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由于被害人在事故中死亡,且没有直接目击证人,这起既没有被害人陈述,又没有直接证人的审判在辽源尚属首例。

  2006年9月20日19时许,东辽县白泉镇原金岗供销社门前公路上传来一声响,村民杜凤香听到声音后跑了过去,看到村民管巾宝和王德发躺在地上,一辆车牌号是吉D39495的两轮摩托车倒在一旁。之后,杜凤香看见王德发从地上爬起来后,晃晃悠悠地往家走去,也不和别人搭话。王德发的妻子和儿子发现他浑身是血,意识迟钝,便问他出了什么事,可王德发一言不发。一小时后王德发死亡,经鉴定,死亡原因是颞顶部硬膜下血肿、脑疝。

  调查中,没有找到直接目击者;另一伤者管巾宝不承认自己撞人,只说当时骑摩托车头昏摔倒,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摔倒前没有撞着人;辩护人也作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这起案件该怎么判似乎成了难题。

  不过经过调查,法院掌握了这样的间接证据。

  村民杜凤香说:当时虽然没看见管巾宝骑摩托车将王德发撞上,“但是听到了撞击声,尔后看到了王德发从地上爬起晃晃悠悠往家走,一条裤腿被撕开一个口子。”这与村民刘素范、王娟、王学东所证实的“在供销社门前公路上看见有一辆两轮摩托车及两个人倒在地上,有一个人往起起,还起不来”的证言相吻合。

  此外,管巾宝的朋友寇文馨证实的管巾宝骑摩托车摔倒地点与其他证言及管巾宝的供述、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的摔倒地点均一致。同时王德发生前所穿裤子被撕开处又与被告人管巾宝所骑摩托车小把高度一致。

  王德发儿子王修武证实的“王德发在当天晚上近8点回来,后背上有灰,我问他怎么了,他没吱声就躺炕上了”的证言又与杜凤香的“我问他怎么了,他没吱声”的证言相吻合。

  东辽县人民法院认为,依据上述间接证据所形成的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实管巾宝将王德发撞伤致死的事实,对管巾宝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桂英经济损失19万余元。管巾宝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维持了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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