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王”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9: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一根手指缠布擦亮皮鞋,周佃红曾经是成都街头小有名气的“皮鞋王”,10多年挣了数十万擦鞋费。但30多岁的他至今没结婚,连女友也没耍过。郁闷、彷徨,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周佃红选择刺杀他人,为给自己自杀壮胆(本报曾作报道)。记者昨日获悉,锦江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未遂)判处周有期徒刑6年。

  锦检法 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韦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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