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仇人殃及两无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0:0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日前,平阳县腾蛟镇“六·二六”枪击案一审有果,其中一名案犯周某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平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余元;另一嫌犯许某的父母及周某的朋友白某等3人犯窝藏罪也分别被判刑。“六·二六”枪击案共造成1死3伤,主要嫌犯许某因拒捕已被警方击毙。

  去年6月26日,与受害人有过节的周某,和表兄许某合谋报复受害人。当晚8时许,周某伙同许某驾驶车辆途经腾蛟镇凤翔路和腾龙路交叉口,与受害人驾驶的车子交会。许某持枪下车,对着受害人连开两枪,逃离现场。后经鉴定,受害人为轻伤。而路边一少年吴某和另一路人郑某等,被霰弹击倒。其中吴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郑某等人轻伤。

  陈建会 倪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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