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房源做到“实打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0:0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经过1个月的“过渡期”后,我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昨天真正实现了实时反映可售房源,房开公司再也不能借口“没及时登记备案”囤房捂盘了。同时,市民须通过网上操作方能成功购房。

  3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网上售房系统,要求房开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市民只需点击温州房管网(www.wzfg.com),就可知晓市区可售房子的数量和具体的销售项目,市民购房也必须通过网上签订购房合同,否则不予登记备案,今后无法领取产权证。启动网上售房系统后,购房人与房开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已有821件,房源大多为黄龙住宅区和新近开盘的华瑞园。

  在此期间,也有市民反映,根据网上显示的房源信息到房开公司买房,却被告知该房已出售。对此,市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中心副主任吴演义解释,根据规定,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要求在30天内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由于备案时间滞后,有些已售但还没登记备案的房源在销售系统上显示为“正常发售”,导致“网上售房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出现偏差。

  截至昨天,网上销售已超过30天。“过渡期”结束,所有商品房销售都通过网上签订合同,销售情况会在网络上自动生成,网络上的房源情况实时反映,做到“实打实”。

  昨天,反映在网上的可售房源 6108套(包括商业用房、车库等),其中可售住宅 1395套。市房管局有关人员称,该信息已经核实。市民在网上购房过程中,如发现房开公司违规预售商品房的,可向市房管部门投诉,一经查实,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外,还将责令房开公司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对该项目予以封盘;被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调查期间予以封盘;此外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本报记者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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