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端掉一个涉黑团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0:0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平阳籍男子应雄伟曾因流氓罪、敲诈勒索罪两次蹲监,共被判11年徒刑。出狱后他不思悔改,纠集24名“二劳”释放解教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近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等7宗罪对这个涉黑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应雄伟的手下吴允健在平阳县昆阳镇某歌厅遭人殴打,疑为叶某所为。应雄伟示意吴允健持其提供的枪支,纠集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员协助吴允健追杀叶某。同年10月6日晚,吴允健等人在鳌江镇某宾馆门口枪击叶某胸腹部,致其死亡。随后这伙人将叶某尸体运至山上挖坑掩埋,并将叶某携带的2万元瓜分。

  2003年以来,应雄伟非法持有“五四”式制式手枪1支、五连发猎枪1支、土制猎枪1支、气手枪1支、小口径运动步枪1支,以及数十发子弹,供该团伙人员违法犯罪使用。

  2003年6月至2005年9月间,应雄伟伙同他人,先后在平阳县丰山、岩头、阳岙等地附近的山上,合股开设流动赌场,抽取庄家赢利的5%作为“头薪”,共获利人民币2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应雄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智勇 李斯琪 滕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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