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0:4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4月2日消息(记者蔡福津 通讯员谌杰)江西全南县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全南县矿产资源相对丰富,过去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全南一地方矿山地质环境受到破坏未能得到及时治理。为此,全南县组织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他们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要求所有采矿权人,必须向县政府作出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书面承诺,并缴存恢复治理备用金。采矿权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之后,返还备用金及其利息。对不履行治理责任或治理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则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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