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一批新法规实施 找找看哪些跟你有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1:04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王纲)取消所有弹性收费,打官司大减价;营运司机一旦沾酒驾车,不管是否喝醉,都要扣12分……4月1日后,包括《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内的一批新法规将正式施行。

  已于昨日正式施行的这批新法规,主要有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以及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等。

  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全面降低了诉讼收费标准,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将大幅减少。新《办法》取消了以往由法院自主收取的“其他诉讼费用”,规定所有费用都明码标价。其中打离婚官司财产总额在20万以下的,只需50到300元案件受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只要10元钱;适用调解和简易程序的官司,诉讼费腰斩一半。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方面为司机朋友“松绑”,放宽处罚标准,比如“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不再扣12分”、境外驾驶证无须考试即可临时驾驶车辆。一方面也加大了部分处罚力度,营运司机酒后驾车,将由以往“醉酒”扣12分,变为一旦“饮酒”,就将扣12分。

  新法解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边松绑,边念“紧箍咒”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一方面为司机朋友松绑,一方面也念起“紧箍咒”,加大了部分处罚力度。

  ●罚款拖欠三月不再扣12分

  逾期缴纳罚款200“拖”一天罚6元

  平时因工作忙而忘记缴纳罚款的司机们要注意了!昨日,记者从市交管部门获悉,这项新规昨起已在汉开始执行。

  以往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7项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被扣12分,而在新规定中,只有4项违法行为一次会被扣12分,原有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被取消。

  虽然不扣12分了,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要交滞纳金。按规定,违法司机在接到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后,必须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后仍未缴纳的,每天按照罚款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如果是被电子眼拍下的违法行为,滞纳金以司机到交通队接受处罚后的15日为期限。“按照200元的罚款额度计算,拖欠一天就是6元钱,一年就是2000多元”。交警提醒。

  ●公交司机可60岁“退役”

  新规定放宽了申请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以前要求驾驶者须是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现在改为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持境外驾照不用再考试

  按照新规定,持有境外驾照者,无需再考试,只要接受适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临时驾驶机动车。但一旦发现持境外驾照者,有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六种情况不得申请驾照

  根据新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旦沾酒营运司机驾车要重罚

  相比旧规定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扣12分”,新规定更改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扣12分”。这意味着,营运司机驾车时,滴酒不能沾。

  ●客运车超载20%以上扣光12分

  新规定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性扣光12分。

  此外,在一次扣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增加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驾驶运送危险物品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5种情形。

  新规定还规定,今后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并重点突出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主观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并根据危害程度确定记分分值。

  ●遮挡号牌扣3分改为扣6分

  新规定中,故意遮挡车牌号的违法行为,扣分分值翻了一番,由原来的扣3分改为扣6分。

  旧规定只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被扣3分。而随着现在“涉牌”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新规定把伪造变造号牌也列入了违法扣分标准里,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这些“涉牌”违法行为一次将被扣6分。

  ●考驾照难度加大

  4月1日起,市民考驾照难度将增大。

  按照新规定,驾校学员需通过实际路面驾驶考试,才能拿到驾照;将抽选不少于20%%的小型车学员进行夜间及低能见度驾驶考试。

  驾照考试内容也有显著变化,新规定将旧规定“科目三”中“场内考试内容”纳入“科目二”(即桩考)部分,重点突出“科目三”的“实际道路考试”,新增了“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夜间行驶”等4项内容。

  而此前,“科目三”针对人群主要为大客、货车申领者;小型汽车申领者考试场地以驾校考场为主。而“移库”这一以往桩考必考内容被取消。此外,交规考试还将设置开车上路可能出现的各种险情,如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如何处置;交通肇事后如何自救、急救,并考查学员是否了解一些常见危险物品的特性。

  对申请大客驾照,新规定又增加了3道门槛,分别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详见晨报1月20日A03版)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老百姓打官司“减负”

  降价——是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关键词。新《办法》规定,今后所有案件收费,取消以往数额不定的“其他诉讼费用”,各类官司全部统一明码标价,不用到法院,老百姓拿着法规就可以算出打官司要花多少钱。

  新《办法》主要规定:财产类官司诉讼费分10类标准,对于20万以下案值的收费标准,更加细化也切实降低了价格;离婚官司案值在20万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劳动争议官司每件1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除了降价,新《办法》还增加了许多人性化的规定,诸如申请执行案件,可以“先执行、后收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除胜诉方自愿承担外,诉讼费用一律由败诉方负担;当事人不得单独对法院关于诉讼费用决定提起上诉;外国人在中国法院诉讼适用国民待遇和对等原则。(详见晨报3月29日A22版“法律在线”报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侵吞经费者,终身禁止申请

  4月1日起,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将施行,根据新《条例》,“侵吞挪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构成犯罪者终身不得申请资助”。

  此外,新《条例》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建立信誉档案管理体系;科研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需依托有单位。

  新《条例》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并不要求基金资助项目在资助期内一定要取得研究成果。

  【期货管理条例】

  设立投资者保障基金

  新施行的《期货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金融人士指出,这是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设计有效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利于保护中小期货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有利于完善期货经纪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防止金融风险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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