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商品维权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1: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民沙先生在幸福路一家小卖部花3元钱买了瓶农夫果园饮料,在公交车上偶然间发现饮料已经过期了。到底是回去找小卖部索赔还是就此作罢,这让沙先生非常为难。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类似这样的小额商品维权,经常让消费者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维权耗时耗力,即使获赔,按照《消法》规定,赔偿额也只是该商品价格的两倍而已。对此,美林律师事务所吴定兵律师介绍,从国外经验来看,关键要通过在小额商品消费领域,设立比“退一赔一”更高的赔偿标准,让消费者有动力去维权,让经营者造假成本提高,不敢再漠视小额商品投诉。同时,他说如果消费者在维权过程里出现损失,可凭借其证据向商家索取交通费、误工费等赔偿。

  (海飞韦勇)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