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健康险回归保障功能 有无社保理赔“待遇”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5:2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以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险产品在定价、销售时,并没有区分投保人是否有医疗保险,但在理赔时却区别对待,由此经常造成理赔纠纷。3月28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返还型健康险在去年年底退出市场,玉林城区几家寿险公司从今年1月起推出的组合型新版健康险,与传统健康险相比,新版健康险普遍区分了有社保和无社保的人群,定位更加明确,较好地填补了社保不能百分之百报销的空白。

  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投保人购买新版健康险,有社保和无社保享受到的“待遇”有所不同,有社保的人可以以相对便宜的价格买到同样保障的健康险产品。如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对有社保的人群,其投保费率要比非医保市民低10%左右,保险公司承诺百分之百报销其社保以外的医疗费用;在保障范围上,新增加了被保险人在住院前及过程中,因为同样病因在门诊的医疗费用也可报销。

  保险业人士认为,新版健康险的一大特点,是按照客户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分别设计了不同产品,如果被保险人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情况发生变化,也可随之转换医疗险合同。如王小姐25岁,工作稳定有社会医疗保险,购买某保险公司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一年后,王小姐因工作变动暂时不再享有社会医保,届时她可以将该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转换为A款。

  记者获悉,新版健康险不仅补偿投保人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费,其社保以外的自费药品也能报销一部分。如一家寿险公司新推的短期健康险产品,不但补偿投保人住院期间合理支出的、保障限额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费,还针对社保以外的自费药品,分别给予社保人员600元/次、非社保人员200元/次的费用补贴。

  保险业人士表示,享有公费医疗和社保的人与未享有公费医疗和社保的人,二者对健康保险的实际需求是不一样的,与社保制度接轨,更加符合消费者实际医疗消费习惯。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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