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成功办理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16:0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广安4月2日消息(记者周平 郑轶 广安台苏坤明 杨冬)4月1日,四川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到长滩乡某学校,就公诉部门对在校学生王某所作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与该学校负责人签订了《帮教考察协议书》。至此,该县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成功办理。

  附条件不起诉是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今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所做的新的尝试。在对严重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对犯罪分子依法能争取的尽量争取,能挽救的尽量挽救,能从宽的尽量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据了解,王某是初三在校学生,因为交友不慎,在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指使下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在该案中,王某既是初犯,又是从犯,也是未成年人。根据宽严相济的指导思想,也为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作附条件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人员到王某就读的学校与校方及王某本人签订了《帮教考察协议书》,将帮教责任和考察任务落到实处。王某本人也作了保证,坚决不再和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来往,将自己纳入学校的管理体系之中。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近日还将与王某的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将帮教考察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