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严监管“四不象”印刷品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10 石狮日报

  石狮作为印刷品广告较为发达的城市,不少印刷品广告印得像书、杂志一样精美,但问题也越来越多。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活动的监管,打击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行为。石狮印刷品广告快速“长大”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大发展,在经营、发布活动中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记者在工商部门了解到,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有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与期刊出版物的形式特征相混淆,有的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非广告信息,有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含有新闻报道、小说、报告文学等内容,还有的则具有图书、期刊、报纸等出版物特征,更有甚者还涉嫌非法出版。

  据了解,广告的监管属于工商部门,而出版物的监管则属于新闻出版部门。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逃避监管,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做得“四不象”起来,既像是印刷品广告,又像是出版物,想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这些行为给执法带来更大的难度,也严重扰乱了广告市场秩序和出版管理秩序,必须加以整顿和规范。“拿下”违规广告规范市场秩序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出现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监管,同时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大的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也应不断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在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时,应当向省工商局提出申请,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于市场上出现的违规印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工商部门表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泉州市新闻出版局的戴源水副局长告诉记者,对于市场上出现的打“擦边球”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或出版物,该局一直没有放松市场监管,一些规模以上企业因为发展需要,需长期或定期印刷宣传品,可主动向新闻出版局申请准印号。今后,他们将对印刷品广告及出版物市场加强监管和规范,对于发现的违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或出版物进行坚决查处。(记者张军璞实习记者朱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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