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墓台商成衡阳上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24 新京报

  当地政府动用行政资源给予优惠政策,该台商曾在广东炒墓被判违法

  

炒墓台商成衡阳上宾

  2004年,湖南衡阳市“五星级陵园”观福园成为人们追捧的对象。这是观福园内一角(2007年2月摄)。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2004年,湖南衡阳市的一个“五星级陵园”观福园成为人们追捧的对象。短短一年多时间,销售收入近1.2亿元。然而,2006年,万福陵公司的高管人员全部失踪。万福陵公司实际控制人台商刘孝坚,曾在广东惠州市成立公司炒墓被法院判决违法。但是,衡阳市政府有关资料记录,为了招引台商,当地政府不惜动用几乎所有的行政资源,给予规划用地和有关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万福陵公司诱使群众上当

  衡阳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调查材料显示,万福陵是由台湾独资企业衡阳永晟公司承包经营,于2001年成立,是衡阳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之一,具体运作由万福陵公司负责,台商刘孝坚为实际控制人。为了这个公司的建设,衡阳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统一协调公安、工商、银行、国土、财政、民政等部门,2002年10月正式动工,一期工程用地200亩。截至2006年12月,万福陵公司销售总收入包括管理费近1.2亿元。

  公司采取多种手段诱使群众上当,既不按照民政部的凭“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的规定出售墓穴,还夸大宣传购买墓地可投资可增值,销售业务提成高达45%。

  省政府责成衡阳退购墓款

  据衡阳市政府有关人员介绍,台商刘孝坚在上世纪末,在广东惠州市成立公司,销售灵塔园的骨灰格位,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最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1宗有关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即买卖合同无效。已判决违法的炒墓案件几年后又在衡阳重新发生,开发商还在衡阳客为上宾。

  衡阳市政府有关资料记录,为了招引台商到衡阳,当地政府不惜动用几乎所有的行政资源,先是列为重点建设项目,然后给予规划用地和有关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还多次召开政府会议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关系。

  国家有关殡葬政策明确规定,不得炒卖墓地,只能凭“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才能购买陵墓。但是,在万福陵公司如火如荼炒卖陵墓、各地群众纷纷举报这个公司违法操作时,当地政府还召开专题会议,认为“这个项目的建成对衡阳殡葬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且运作规范”。

  今年3月初,湖南省政府已责成衡阳市政府退还群众的购买墓地款,衡阳市工商局也对万福陵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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