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上热恋连累亲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54 扬子晚报

  一18岁男子与一35岁女网友相恋,不想男子的哥哥竟以女网友名义连发短消息,骗了女网友哥哥5万多元。近日,南京建邺法院作出判决,嫌疑人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南京相识“弟媳妇”

  姚某,今年20岁,安徽人,和他的18岁弟弟一起在浙江湖州打工,住在一出租房内。他弟弟喜欢上网,常与异性网友聊得火热,期间认识了一35岁的南京女子玲玲。玲玲刚离婚,与姚某弟弟聊天中渐渐产生真情。姚某弟弟到南京见玲玲,但担心自己年龄太小会遭到玲玲家人反对,于是他和姚某一同前往,让姚某冒称自己,骗过玲玲家人。期间,他们见到了玲玲的哥哥顾明,感觉到顾明非常关心自己的妹妹。几天后,姚某兄弟约玲玲到浙江玩。三人从南京来到湖州,共同住在出租房内。顾明有时会汇些钱到玲玲的银行卡上,三人经常一起去取。平时一起上网,玲玲QQ的密码及银行卡密码三人全部知道。随着时间渐长,姚某感到开支太大,而收入又少,不由动了歪念头。

  12次骗了5万多

  2006年10月份一天晚上,玲玲正在洗澡,放在外面的手机响了,姚某接了电话 ,一听是顾明。姚某撒谎说玲玲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随即匆匆挂了电话,并把玲玲的手机弄出了故障。第二天晚,姚某用玲玲的QQ上网给顾明留言:“自己”病了,并留下了姚某自己的电话号码,叫顾明以后与该电话联系。顾明上网得到消息后,立即打电话询问,但姚某从来不接,都是挂掉后发短消息过去,以玲玲口吻说已不能讲话,正在医院检查,现在很需要钱。顾明没多想就先汇了1000多元到玲玲银行卡上。姚某随后偷了玲玲的银行卡独自取出钱,这一切姚某弟弟和玲玲全蒙在鼓里。

  姚某接连不断给顾明发短信,称“自己”病情越来越重,要顾明不停汇钱,顾明先后分12次汇了5.3万余元。而这些钱全部被姚某挥霍一空,买了三部手机,又请弟弟和玲玲到处吃喝玩乐,两人对姚某感激不已。

  “取钱”不成落法网

  2006年11月8日,姚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向顾明要求支付人民币13000元,顾明让姚某到南京来取。当姚某兴冲冲来到顾明住处时,公安人员当场将其抓获。

  原来顾明总听不到玲玲声音,便产生怀疑。一次,他发短消息说要听到玲玲声音,姚某说让主治医生和他通话,然后自己憋着嗓子装医生和顾明通了话,说病人得了肝炎、乳腺癌,情况很危险,急需要钱。当问到玲玲在哪家医院治疗时,姚某说在上海一家医院。顾明当即来到上海,去了姚某说的那家医院,可查询下来根本没有。顾明知道受骗,立即报了警。 建刑 谭娟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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