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领取开始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2007年度南京市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资格验证工作已开始。有关人士说,从现在起至6月30日为验证期。凡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须及时前往验证。据介绍,凡参加南京市工伤保险,并于2006年底前办理工伤待遇手续,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工伤一至四级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人员,都在此次验证的范围之内。定期待遇领取人员可就近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验证手续。咨询电话“12333”。 (卫 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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