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安分文未花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55 扬子晚报

  

6保安分文未花打官司

  昨天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法院工作的第一天。昨天早上,记者来到南京几家法院,发现部分法院人数较多,受理的案件远远超过以往。比如玄武区法院一个小时受理了22件案子,诉讼费仅为1100多元,而江宁区法院和白下区法院一天受理的案件居然过百。某物业公司的6名保安来到玄武区法院集体起诉讨要加班费,按照新的诉讼收费标准,每个人只要交10元钱,而且法院规定,这笔诉讼费可以缓交,等官司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6名保安听后兴奋不已。

  一天受理百余件

  昨天上午8:50,记者来到玄武区法院,此时立案大厅内已有数人在台前排队等候办理立案手续。大厅西面墙上张贴着新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交纳标准(速算表)》,“明码标价”一目了然。也有人站在新的“表格”前面,拿着计算器,算自己该交多少钱。而在江宁区法院,从上午8点半左右立案的人就开始排队,到下午4点左右,依然还有排队的人。

  在上午8点半到9点半的一个小时内,玄武区法院共受理了22件案件,诉讼费总共也就是1100多元。白下区法院一天共受理案子101件,江宁区法院到下午3点钟左右,共受理了120件案子,都远远超过平时一天所受理的案件。六合区法院昨天受理的案件比去年同日多了11件,诉讼费少收了6万多元。

  法院有关人士分析:昨天仅是诉讼费用下调的第一个工作日,情况变化还不大,诉讼费用下调这项改革带来的影响将是长期的,它的影响面也将是广泛的。

  普通案件可省700

  此次诉讼费下调,老百姓可谓是实惠多多,比如规定“其他费用”不见了;劳动争议案只有10元一件;万元以上的案件诉讼收费从原来的起点为4%,降到2.5%,老百姓可能因此省下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的诉讼费。

  旧《办法》规定当事人应该交纳的诉讼费主要为案件受理费、各种申请费及相关实际支出的费用。此外,还赋予了法院收费的弹性条款,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而据有关人士介绍,“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其他诉讼费”具有一定的弹性。比如万元以下的案件,诉讼费只有50元,但法院规定,必须另收“其他费用”500元,传送法律文书的特快专递费用每人100元,原、被告就是200元,这些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在江苏地区,按照规定,收费最少的案件也要750元。而新办法中,“其他费用”全部不见了,也就是只剩下50元诉讼费。

  在玄武区法院,一名当事人可谓是深受其益,他的代理人是正鹏律师事务所陈育峰律师。因为楼下邻居的空调室外机放置不当,他将楼下住户告上了法庭。“在2月底时,我曾经为我的当事人来立过一次案,不过经过审查,说是起诉主体不适格,因此被退回了,这回是重新过来立案的,赶巧了,正好是诉讼费下调实施的第一天。”陈律师将两张发票出示给记者看,只见2月份那张发票上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三项加起来,一共需要原告事先支付800元,而昨天上午陈律师刚刚重新立案时开具的发票上全部费用只有100元,比之前节省了700元。

  劳动争议10元一件

  记者正在感叹时,只见一行7人浩浩荡荡涌进了立案大厅,其中6个人是跟着南京圣典律师事务所刘正操律师一块儿来立案的。这6人原来都是中央路上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加班费和养老保险都在合同之列,可在公司辛苦干了3年,他们除了每个月750元工资之外,一分钱的加班费都没领到,无奈,他们找到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可仲裁中心只支持两个月之内的赔偿。这样的仲裁结果他们怎么能服?

  据刘律师介绍,劳动争议仲裁书下发后,如果不服,15天内必须提起诉讼。而上周六(3月31日)是仲裁书下发第15天,但由于是休息日,法院不办公便顺延至昨天,恰好也是收费新标准实施的第一天,就赶上了节省费用的“头班车”。

  据刘律师称,他们6个人若按照以前的收费标准,每人的诉讼费用应在1000元左右,而按照新的标准,每个人只要交10元,而且法院告诉他,诉讼费可缓交。这让6名保安兴奋不已。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原来每个人应交10元,但法院规定他们可以缓交,等到案子判决以后,由败诉方承担。

  执行费不再预交

  记者在玄武区法院碰到两个面露喜色的人,上前一询问,原来他们的案子已经到了申请执行的阶段。在以前只要申请执行,不管最后能不能被执行,都得自己预交执行费,而现在新的收费办法中做了改变。“现在我们可以先不交执行费了,等到顺利执行后,由法院直接从被执行人那里扣除。”他们喜滋滋地告诉记者。

  新办法规定“先执行,后收费”。“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如果“老赖”欠钱不还,他所要承担的执行费,最高部分是旧办法的10倍。

  诉讼费究竟该咋算

  记者在玄武区法院立案大厅墙上看到,《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交纳标准(速算表)》前有很多人驻足观望并议论纷纷,“这是不是法院收取的什么附加费呀?”记者仔细一瞧,原来大家都是对《标准》有些看不懂,比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后面的价格是“2.5%-200”,那么后面的“-200”是什么意思呢?

  法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耐心地解释,原来财产案件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而超过1万元的,则计算比较复杂。因为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那么,如果是一件标的是5万元的财产案件,该交纳多少立案费用呢?记者带大家来算算账:按《标准》,5万=1万+4万。1万元按50元收,4万元则按2.5%收,那就是50元+4万×2.5%=1050(元),案件受理费为1050元。因为这样算比较麻烦,所以最简单的算法就是5万×2.5%-200=1050元。

  通讯员 玄 民 蒋廷玉

  实习生 秀玉 培亮 理中 记者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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