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一炒股大户搭上个税申报“末班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3:06 石家庄日报

  没有在4月2日前办理自行申报的人税务部门将令其限期改正

  本报讯(许跃彬张炎冰)4月2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市地税二分局迎来了申报纳税的第一位炒股大户,就其股票转让所得进行了个税申报,共计66万余元。

  据该股民介绍,之所以赶在最后一天来申报,主要是由于以前顾虑太多,一是担心申报了炒股收入会缴纳个税,二是认为炒股有赚有赔,去年股市是牛市,自己是挣了几十万元,但前几年可能也赔几十万元。算下来也没赚多少,总觉得不应该申报。后来看了所在单位收到的二分局发来的《致年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一封信》才明白,我国目前对股票交易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所得只是需要进行申报,并不补缴个税。

  据市地税二分局统计,仅上星期该局所辖范围内就有260人进行了个税申报,占3个月来申报总人数的36%,看来赶搭末班车的人还真不少。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没有在4月2日前办理自行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个人,税务部门将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轻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除了补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并进行罚款,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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