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招牌已被取掉两学生学费被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5:1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毛蜜娜)3月30日本报刊发《是培训学校还是黑中介》一文后,小宋等同学的命运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看到本报报道后,蓝田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责令“西安市金盾搏击保卫学校”取掉“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培训大队”的违规招牌,并退还了两名学生的2000元学杂费。

  4月2日,记者采访了蓝田县公安局田副局长。田副局长称,看到本报报道后,县公安局对此事很重视,警务督察队已对此事介入调查。记者问到学校与蓝田县公安局的关系时,田副局长称,西安市金盾搏击保卫学校是蓝田县公安局主办的培训学校,属成人教育性质,有办学许可证,该校和县公安局保安公司是一班人马两套招牌。记者所看到的汽修厂内的学校只是保安公司其中的三大队。由于近年来就业渠道多,保安流动性大,导致生源越来越少,此类学校越来越不景气,而需要保安的单位又很多,因此该校招来的学生还未按规定培训三个月,就被用人单位招走了,这才出现小宋等人的情况。记者追问那位着警服、开警车招生的人是谁,田副局长解释说,那人应该是金盾搏击保卫学校的郭校长,他是县公安局在编民警。

  田副局长表示,蓝田县公安局已经对此事做出处理意见,责令学校取掉挂在临时租用的汽修厂内的“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培训大队”的招牌,因为该局没有所谓的“治安培训大队”。此外,县公安局决定对该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停业整顿,责令相关负责人作出检查,并通报全局,退还两名学生的学杂费。

  昨日记者了解到,小宋和他的同学已领到了退回的学杂费,返回了老家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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