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认为:“蒙迪欧”自燃应属质量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5: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福生 实习生 程成)本报昨日有关川E39081号“蒙迪欧”轿车发生自燃的消息见报后,当日驾驶车辆的司机张波又向记者反映,昨日他又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了联系,对方说,该公司正在处理中。张波同时反映,“蒙迪欧”汽车,已经有多辆发生过类似事故。他的汽车发生自燃,应当属于汽车质量问题,而不属于汽车使用问题。

  当日下午,张波的家人打来电话说,本报报道见报后,张波又与厂家进行了电话联系,厂家答复说此事正在处理中。张波昨日还专程赶到报社反映,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保修手册上规定的保修期是24个月或4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现在自己的车才跑了2.3万公里、差几天不到一年,还在保修期内,就发生了“电路短路”,导致车辆自燃,他个人认为是该车的质量问题,厂家应当承担责任。谈到这一问题,张波说,消费者不是汽车方面的技术专家,说不清其中技术上的道理。厂家不承认自己的问题,车主除了感到冤枉,还是感到冤枉,自己维权很困难。

  张波还对记者讲,《三秦都市报》的报道见报后,他登录互联网搜索,意外发现“蒙迪欧”汽车发生过多起自燃事件。

  “蒙迪欧”汽车“自燃”究竟是什么原因?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该公司是否有话要说?记者当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了电话联系,告诉140号接线员,希望得到厂方的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公司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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