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两告父亲求增抚养费 法官调解父子冰释前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7: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 通讯员涂莉)9岁的冰冰是名小学生。1999年,父母因性格不合离婚了,冰冰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负担抚养费150元。

  过了两年,由于生活困难,冰冰为增加抚养费,把父亲告至洪山区法院。次年6月,经武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确定父亲每月负担冰冰抚养费300元。

  2006年7月,冰冰又向武昌区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将每月抚养费增加至550元;并由父亲承担此后自己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该院审理判决,由父亲每月负担冰冰的抚养费从原来的300元增加至350元。冰冰不服,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增加抚养费至每月500元。

  承办此案的武汉中院法官杜崇华调查了解到,冰冰的父母在同一单位工作,目前企业经济效益不是很好,两人均未再婚,都愿意为冰冰的成长考虑,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针对这种情况,杜崇华从法、理、情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父亲同意省吃俭用,多支付点抚养费,冰冰也体谅父亲的实际困难,适当降低了诉讼请求,父子俩达成了调解协议,父亲每月负担抚养费400元。

  昨日,冰冰和父亲向武汉市中院的法官送去锦旗,表达谢意。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