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卡生贪念取钱4万余 法院判构成诈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7: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罗永久 通讯员晓理)别人的银行卡忘记取回,他顺手牵羊取走4万余元,本以为捡了个便宜,谁知却被判诈骗罪。彭某为自己一时贪念后悔莫及。

  2006年10月23日下午3时许,在汉口三阳路做生意的彭某到附近的交通银行取钱,看见一台自动取款机上显示:是否继续服务。检查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银行卡未取出。彭某遂查询,卡里有4万余元钱。见无人看见,彭某起了贪心,当即修改该卡的密码,并到交通银行保成路支行分2次取走3.06万元。接着,他又赶到宝丰路取走1.5万元。除了1万元还债外,彭某将其余的钱放在家中。

  户主发现卡内钱被取走后报案。次日,公安机关通过调看银行录像,确定彭某为犯罪嫌疑人,通知彭某接受调查。当天,彭某自首,并主动归还4.56万元赃款。

  昨日,江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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