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致人重伤 当庭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7: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成都某公司的驾驶员张永红,下班后独自一人喝闷酒。半斤白酒下肚后,他驾着“昌河”客车上路,歪歪斜斜地沿着成华街向人民北路方向行驶。此时,28岁的向某骑着电动车从一小巷驶出。在成华街与成华巷的交叉路口,被飞驰的客车撞出去。张永红猛踩油门,逃离现场,后在另一路口被警方挡获。

  事故发生后,向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为重伤,一直卧床不起。事发时,肇事司机张永红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45mg/100ml,属醉酒驾车。后经交管局认定,张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昨日,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张永红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金法检 陈太富 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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