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订单”起纠纷卖瓜不成倒赔种子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 (记者王勇 实习生许火珠)“老板丢下南瓜不管了,现在种瓜所花去的化肥、农药、水费等成本投入难以收回,就连种子款也打了水漂。”3月28日上午,海口市灵山镇大昌村委会瑶山村村民梁女士说。

  瓜丰产了却卖不出去

  3月28日,梁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瑶山村村民跟一老板买南瓜种子,购买的时候说好老板包收购,但是现在南瓜丰收了,老板却拒绝收购,农民损失很大。

  当天,记者赶到瑶山村。在村里许多树下,摆着一袋袋南瓜。梁女士说,她种了两亩南瓜,种子是通过中介人林绍光从老板那里购买的,花费200元,而南瓜从种到收所花去的化肥、农药等费用也有约600元。现在南瓜卖不出去,这些成本投入都赔了进去。

  口头协议惹的祸

  据一林姓村民说,半个月前,老板过来收购南瓜时,双方说好重量在1.5斤以上的南瓜以每斤0.5元的价格收购,重量不足1.5斤的按每斤0.2元收购。还有七八户农户的南瓜没有卖出时,老板突然以瓜不红为由拒绝收购了。

  “本来说好收购南瓜时先把卖种子欠下的钱扣掉,剩下的钱发给我们,可最后老板却丢下瓜走了,一分钱也没给我们,连我原来买种子的200元也要不回来了。”梁女士说。

  林姓村民说,当初向老板拿种子时,口头上协商好先交50%的种子费,余额等到收购南瓜时再扣除。可是到卖瓜时,虽然账算清了,但由于有的农户的瓜钱抵不了种子费,老板就平摊到那些扣除种子费后还有余钱的农民身上,结果农民不干了,就把瓜运回家里。

  “南瓜放在外面风吹雨淋的,没几天就坏了,又卖不了钱,心痛啊。”看着摆在树荫下的近20袋南瓜,梁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就农民的南瓜卖不出去一事,采访了中介人林绍光。林绍光说老板与农户之间口头约定,老板给农民提供种子,农民先交50%的种子费,剩下的50%留到卖瓜时再从瓜款里扣除,由于双方以前合作过,就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3月28日、4月2日记者先后多次拨打经林绍光介绍提供种子的海南稼禾种业有限公司,但一直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签订合同才能万无一失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提醒农民朋友,参加订单农业的,一定要签订种植协议书,协议书详细约定种子、化肥价格提供方式,农产品收购价格、地点,并约定情势变动后,农产品保底价格。

  李君表示,签订种植协议书实际是对双方合法利益的保护,合同约定的细则越多,越不容易产生纠纷。

  编后:

  从事农业生产常常要面对市场、自然灾害或者是产品质量等带来的各种风险。订单农业的好处就在于以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瑶山村少数村民吃亏就吃亏在没有与老板签订合同,到最后空口无凭,导致丰产却不丰“收”。这也给广大农民朋友一个教训,千万不要以为以前与某位老板合作过就可以不签合同,毕竟市场行情此一时彼一时,不签合同,最后苦果只能自己尝,而老板却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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