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开业主信箱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顾建国记者徐亢美)以为帮助业主清理信箱是做好事,本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将此列为一个服务项目,不想却惹上了官司。业主王某以私开业主信箱、侵犯业主权益为由,将这家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本市黄浦区法院对这起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物业公司应向原告王某赔礼道歉。

  这起案件发生在本市西藏南路上的一知名小区,3年来,物业管理人员一直不定期地开启设在大堂内的业主信箱,取走信箱内的广告资料。法院认为: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向业主提供正当合法的服务。现被告物业公司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私自打开信箱取走物品显属不当,原告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和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