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恋爱不成竟索要“误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8:30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杨青 记者蔡早勤)一名女青年与他人分手后,竟被对方索要“误工费”。

  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普溪村青年李某,2005年2月经媒人介绍和同村的男青年熊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后来李某觉得两人不合适就中止恋爱关系。可熊某却索要误工费,李某认为不合理,一直没有兑现这笔“欠款”。

  昨日,李某特地到宜昌晓曦律师事务所咨询。聂邦鸿律师说:“因为恋爱是自愿的行为,也是合法的行为,没有任何不法侵害的发生,索要误工费实属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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