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带附加条件 老爹爹“养老算盘”落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8:3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徐丹 通讯员凌先明)为了让继女给自己养老,74岁的王丰老人把房产留给了她,没有想到,因为没加附加条件,被继女狠狠地忽悠了一把。

  昨日,王丰老人找到硚口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王丰说,他已再婚20多年,和后妻在汉正街有一处200平方米的房子,自己3个亲生子女跟着前妻。后妻死后,继女刘晓辉承诺给他养老,但要求把房产赠与她。于是,王丰动了心。去年,两人办理了公证手续。

  现在,王丰身体也开始多病。可是,继女得房后就将房屋出租,每月净得2000元租金,每月只给他350元钱作为赡养费,这对需要钱治病的王丰来说实在太少。

  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凌先明说,据有关规定,已办理的房产赠与,不能变更。王丰应该在公证的时候提出附加条件,比如每月支付多少赡养费、继女如何行使赡养义务等。继女现在每月给的350元也算赡养费用,并不触犯法律。另外,亲生儿女应对生父也负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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