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曝光相要挟索要钱财 报社记者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9:2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4月3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党玉红)原《国际商报》社驻河南记者站记者余庆峰与同伙桑国涛二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索要财物2万元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4月2日,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庆峰、桑国涛二人因犯受贿罪均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作为《国际商报》驻河南记者站的记者,余庆峰利用报社委托其采访、组稿的职务便利,伙同桑国涛二人,在调查河南省某市煤矿私接电源排水一事过程中,向该矿主杨某索要10万元现金,后来经过双方多次协商,讨价还价,余庆峰、桑国涛二人同意杨某支付1万元现金后,让杨某拿走记者偷拍的该煤矿私接电源偷排水的光盘。2006年6月2日下午,杨某将2万元现金送到余庆峰办公室后,二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庆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桑国涛利用《国际商报》委托其采访、组稿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二人犯罪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向被害人受贿,应从重处罚。但由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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