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校也要收住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9: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王晓光)一些学生不在学校住宿,但每学期仍要交170元住宿费。学校还强行和这些学生及家长签下协议,约定“自愿不退住宿费”。大荔县两宜中学的做法引起学生及家长不满。

  近日,家住大荔县高明镇的马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儿子就读于两宜中学高中一年级,不在学校住宿,但学校每学期仍收取170元的住宿费。一些学生、家长纷纷对此提出质疑时,学校又要求外宿学生必须和校方签订“外宿协议书”,否则就不办“出入证”。这样以来,学生因事出学校就成了困难。而校方提供的“外宿协议书”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学生家长写上“自愿不退住宿费”字句。

  一位学生告诉记者:“我住在镇上的亲戚家,可还是得签外宿协议,交纳住宿费,否则办不了出入证。”在两宜中学校门口,记者又接连询问了十几个学生,他们也分别证实了马先生的反映。

  面对采访,该校团委书记高景辉解释说,收住宿费并签下协议,“是学校的一种管理办法,为的是让学生住回学校”。他向记者出示了26份外宿协议,每份都有家长写的“自愿不退住宿费”的字样。对于有多少学生签下这样的协议,高老师称没有统计,“大概几十个吧”。对此是否属乱收费的问题,高老师没有正面回答。

  大荔县教育局一位姓贺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两宜中学的做法属于乱收费,应该给学生退还。同时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迅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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