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患绝症眼前一黑跳下楼 复查才知搞错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9:27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杨枫 通讯员王兵新)得知患绝症,伤心之极跳楼自杀未遂,复查结果却根本没得绝症。昨日,30岁的黄石青年宋邓文求助晨报律师团,想向医院索赔2万元“跳楼损失费”。

  去年7月,在广州打工的宋邓文到广州某医院检查身体。检查报告单上的结果让他不能接受,“肝硬化晚期”!听过医生的一番解释之后,宋邓文顿觉天昏地暗,绝望的他选择跳楼结束生命。

  这一跳摔了个踝骨骨折,花了2万余元医疗费。伤愈后,宋邓文回到黄石,又进行了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让他又惊又喜。所谓的“肝硬化晚期”只是普通肝炎!为求安心,他又到武汉同济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慢性活动性肝炎”。

  “一纸误诊诊断书差点让我丧命!”愤怒的宋邓文前日找到江岸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寻求法律援助,随后又向晨报律师团求助。

  “广州某医院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跳楼后致伤的医疗费!”宋邓文拿着两纸诊断结果,准备到广州索赔。

  律师说法

  误诊与跳楼无直接因果关系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岭认为,宋先生的跳楼行为和医院的误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他找广州某医院索赔精神损失费,跳楼后致伤的医疗费的理由不成立。

  宋先生到医院检查,和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误诊病情,宋先生仅可以找医院赔偿当初诊断时的检查费、挂号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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