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物属公共财物 “自盗自车”也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9:5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彦臻)“我把我自己的车开走,你们凭什么抓我?”3月26日,玉州区城北街道的李某面对前来抓捕他的大平山派出所民警振振有辞。然而,自以为把自己已被交通部门暂扣的车辆开走不算偷的李某,恍然不知其“自盗”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3月20日,李某驾驶一辆青色的后驱动车拉饲料途经大平山镇陈村铁路道口附近时,被该镇交通站工作人员截下,工作人员发现李某的车子未交养路费后,按程序开出扣条将车子暂扣停放在镇政府大院里。21日下午2点,该镇交通站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返回单位,发现院子里的青色后驱动车居然不见了,立即向大平山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工作,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根据调查和了解,民警把目光锁定在车主李某身上。26日晚8点50分左右,该所民警找到李某的住所,发现“失踪”车辆竟光明正大的停放在李某家门口,证据确凿,遂将李某逮捕。

  据李某交代,车子被扣后,21日早上11点多左右,李某来到大平山镇交通站打算办手续取车,发现没带够钱,又看到交通站里没人在,萌发了偷自己的车不算偷的侥幸心理,偷偷将车开走。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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