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撂下司机驾的士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0:00 金羊网-新快报

  法院判其抢夺罪领刑四年半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通讯员穗法宣)广州一名37岁的男子在“打的”时,竟趁司机下车看胎之际,把出租车径直开回了自家大院。日前,该乘客被认定构成抢夺罪,获刑四年半。

  据海珠区人民法院认定,2006年6月17日凌晨,钟某在新港西路搭乘司机张某驾驶的绿色捷达出租车到盘福路。凌晨3时许,的士司机怀疑车胎出了问题,下车看胎。此时,钟某突然驾驶该出租车跑了。得手后,钟某将车停放在新港西路206号大院内藏匿。当日下午,钟某被民警人赃并获。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钟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海珠区人民法院遂以抢夺罪一审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钟某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称:“当时,因我搭乘的出租车司机不认识路便由我开车,我让司机下车帮忙买烟期间,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而开车去追,回到原地后发现出租车司机已报案,为防止惹麻烦便将车开回了住处,准备通过客管处等部门归还。但第二天一早,发现那个出租车司机带了人一起来找我,因怕被打所以未归还车辆,下午便被抓获。”

  广州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关于钟某提出的上诉理由,其在侦查期间至一审宣判前均未提到该情况,且被害人陈述及多名证人证言均证实了本案所涉车被抢的事实。法院日前判决:维持原判。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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