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过卡当“头”一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0:0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刚买的新车,被收费站突然下落的起落杆砸了。昨天下午,温州大桥管理处与车主倪先生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管理处承认起落杆突然下落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并愿意支付维修雷克萨斯轿车的全部费用。

  3月31日上午11时许,市民倪先生驾驶当天新买的雷克萨斯轿车进入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东收费站。当他从收费站工作人员手中拿过高速收费卡,准备进入高速公路时,收费站起落杆突然降下,把前挡风玻璃和左前车门之间的A柱砸凹了一块。

  工作人员称是收费站电脑系统故障所致,并不是她的责任。倪先生并不信服这个理由。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四大队民警经过现场勘察,认定雷克萨斯所缴的交强险还未生效。而起落杆砸了雷克萨斯不是交通事故,不属于高速交警处理范围,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这让倪先生犯了难,新车除了交强险外,其他保险都还没办理,交警没法判定责任,那维修费用该谁出呢?倪先生叫来了车行和保险公司,经过估价,车辆维修费用要3000多元。倪先生认为工作人员负有责任,要求其承担一部分维修费。但商量后,该工作人员只愿意出500元钱,这和倪先生的期望相去甚远,双方不欢而散。

  昨天下午,通过查看收费站的监控录像,温州大桥管理处方确认是工作人员误按了控制起落杆下落的按钮,导致起落杆在雷克萨斯未通过时突然下落。该管理处运行科科长王旭凌称,按惯例,出现这样的失误,车辆维修费是由出现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自己支付。管理处决定先行支付维修费用,工作人员承担多少还需另行决定。

  本报记者 尤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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