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途中出车祸,责任谁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2:49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沙情奕 制图邬思蓓

  杜女士买车时,销售商答应代办牌照。销售代表亲自上门取车,不想途中出了车祸,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负责?双方意见存在分歧,销售商推说销售代理上门取车违反公司规定,属员工个人行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昨日,记者从嘉定消保委获悉,销售商所谓的“个人行为”没有根据,杜女士已经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上牌途中出了车祸

  今年2月份,杜女士在某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当时,该公司销售代表万某代表该公司与杜女士签订了销售合同,并代表公司承诺可代为上牌,同时,收取了杜女士上牌的所有费用。2月13日,该公司销售代表万某应杜女士要求到其家中将车开去上牌,在万某驱车前往公司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后双方就事故的善后处理存在分歧。

  销售商认为,肇事人万某和杜女士是熟识,肇事时间又不在上班时间内,且万某私自至客户家中取车,违反公司规定,应属个人行为,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经协商无果,杜女士向消保委投诉。

  “个人行为”不能免责

  消保委经调查取证,表示万某自始至终是代表公司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由此万某和杜女士始终只是公平交易中的买卖双方,万某私自到客户家中取车,虽然违反了公司规定,但其目的是为了履行代表公司承诺为消费者上牌的义务,其行为当属公司行为。故而,作为公司应当责无旁贷承担因事故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经过多次磋商,该公司终于承担因事故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被损车门,并补偿消费者人民币3000元。

  签订合同切莫马虎

  杜女士的投诉总算得到了圆满解决,广大消费者从中应该获得一些启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大额物件时,首先要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过硬、售后服务到位的销售商;其次,一定要与销售商签订详细的购销合同,按合同办事、有章可循,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不受侵害。同时,也提醒一些销售商,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好《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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