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一派出所政委交通肇事逃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0:54 新京报

  致1人死亡,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记者昨日获悉,原顺义公安分局杨镇派出所政委李滨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8月21日,48岁的李滨驾驶本田小轿车在顺义区顺平路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导致赵某被撞入公路中心隔离带另一侧与反方向行驶的轻型面包车相撞,赵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李滨驾车逃逸,后被查获。

  经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李滨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李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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