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今后可在街道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1:22 大连晚报

  劳资纠纷今后可在街道解决

  ■本报记者 王春燕

  本报讯 出现劳资纠纷,人们通常会想到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解决。可是这种管理模式由于工作量过于集中,往往会让百姓产生“办事麻烦”的误解。因此,自2004年始,我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逐渐向街道(乡镇)延伸,拟建立市支队、区市县大队、街道(乡镇)兼职人员和社区专职协管人员四级管理体系。近日,这种网格化四级管理制度正式在沙河口区试点运行,很快,老百姓的劳资难题可就近在街道解决。

  记者从沙河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通过制定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落实到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的每一个网格内,街道将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同时,还将负责调解辖区内的劳资矛盾和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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