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药店的会议室无照推销保健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1:22 大连晚报

  借药店的会议室无照推销保健品

  ■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李永生

  本报讯 没有营业执照,却在我市一家有名的大药店租用会议室推销保健品,日前,中山工商分局青泥工商所查处了这一违法行为。

  韩某于今年3月份从吉林来到大连推销保健品,销量一直不好。他想出一个办法,就是借大药店的名声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于是他找到我市一家门面比较大的药店,经过多方联系,以每天租金600元,签订了租用该药店会议室三天的协议。韩某雇了6名员工一边上街散发宣传单,一边在药店的会议室进行销售。许多中老年人一看是一家大药店销售的保健品,便纷纷前去购买。

  青泥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便以购买者的身份来到经营场所。现场有15名消费者正准备购买,一名穿白大褂的人在向消费者介绍保健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该保健品每盒售价138元。执法人员亮明了身份后,要求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批文。韩某承认自己没有任何手续。执法人员对现场5箱没有售出的保健品依法扣留。韩某请求执法人员在清明节前处理完此案,因为他已购买了回家的火车票,清明节他要回家为父亲扫墓。所长洪海涛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办案人员早日结案。此案在3天内办结,韩某违法所得3000元被没收,并被罚款1000元。韩某虽然受到了处罚,但对执法人员具有人情味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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